英语学习三点法

2012/1/14 21:26:00  请友读忠(更多)  MrpEj.Com  269阅

英语三月通、英语速成法之类的文章、小册子曾经使许多青年为之欣喜莫名,如获至宝。 英语三个月就能学通了吗?英语究竟能不能速成?任何一个语言学家都会回答:不可能。 学习英语没有什么速成的路子。但是,学英语要注意方法,靠一天到晚背书,天下的书这么多,你背得了吗?靠埋头于题海探宝,泛滥成灾的习题书多如汙牛充栋,你做得完吗?靠起早带晚开着收音机听国外英语广播,而不读报不看书不注意积累语音、语言知识,你能听得懂吗?有一位硕士研究生曾对我说:我连续原了七年之久的国外英语新闻广播,现在还是上不了什么台阶,始终是那种样子。这种靠硬着头皮练习听力的精神确实可嘉,但是他没有找到学习英语的方法。 学习英语要注意三点,那就是我所说的三点法: 第一,要密切注意某些单词的特殊功能。 第二,要不断扩大对词组的识别能力和运用能力。 第三,要大量积累英语各种句型。 学习英语的广大青年,由于受到测评表达法的干扰,常常喜欢对号入座,即逐字理解英语,这是最常见的弊病之一。有的青年则过于注意单词、认为单词量愈多,英语就愈能看得懂。其实,这些方法都不成其为方法。 有一篇关于苏联亚美尼亚大地震报导的文章,刊登在某一国外杂志上,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:The horror can hardly be overstated.“ 有些研究生把这句话译成:恐惧几乎不可能被人们夸大其词。言下之意,恐惧虽然有那么一些,但是不算是太大的恐惧。这种理解就是属于对号入座 毛病。还有“You cannot eat too much.“ 等句子,相当多的人译为:你不能吃得太多。其实以上两句是同一句型的不同表达法。前者应理解为地震带来的惨状再怎样形容都不算过分,等于the horror is beyond de*ion; 后者意为你尽量多吃一点。 有一位名叫Sidney Shapiro 的外国朋友,曾对我国某一外文报刊的用词有当提出中肯的意见。这位朋友认为,malpractice 不能一概用来指某些干部的滥用职权或违法乱纪。有关这种行为的用字,应该使用 misfeasance 或者 malfeasance, 而malpractice 仅指玩忽职守、治疗失当等,纯属一般公民的民事失误而已。 某些单词的概念性很强,有其习惯性。中央电视台在播放《沙特林那计划》的广播节目中,告诉观众破坏某人的计划的破坏常用ruin, wreck, undermine等字,而根本不用destroy。我看,这样教英语,方法甚为得当。至少,您可以从中看到,单词绝不是孤立的语言建筑材料。 下面两句话都属于错句,因为作者不了解 facilitate 这个特殊单词的功能。 1.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 has been facilitated by recording machines. (录音机为学习外语提供了方便) 2. Housework is facilitated with the advent of modern inventions. (随着现代化发明的出现简化了家务事) 首先,facilitate 这个字,要求用动名词作宾语,二者之间往往形成习惯搭配。其次,这个字几乎不用被动语态。因而两句应改写为: 1. Recording machines facilitate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. 2. Modern inventions facilitate housework. 当然象这样写也是错句: It was she who facilitated office work. 因为人作为主语根本不能使用facilitate 这个字。 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要用很大的气力去学。有人说,我讲的英语外国朋友都能听懂,何必过于讲究。是的,例如你对外国朋友说:“This apple is very nice to be eaten.“ 我看,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外国朋友都能听懂,而且懂得很。可是人家可不这样说,人家在nice后面压根儿不使用被动语态,不信试试瞧!同样,我这一辈子也从来没有听见过一个中国人说:这只苹果吃起来大大的好。这句话谁都能听得懂,就是感到不像中国语。
分享至:
good 11

发表评论

文明评论,重在参与

暂无评论!
返回上级 返回首页
首页合作客服留言QQ群简版
E界,引领视界
mrpej.com @CopyRight